浮梁古县衙

浮梁古县衙
浮梁古县衙为江南唯一保存较完整的清代县衙,也是全国仅存的几处古县衙之一, 1987年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与东侧按察院配套,可全面反映封建社会统治体制。

唐朝元和 11年(公元816年),因水灾,迁浮梁县城于现在浮梁旧城处,历经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诸代至民国四年,长达1100余年。在一千多年的历史,浮梁以瓷茶互利、农工商并举的经济格局在各个时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,多次被钦点为五品县衙,唐朝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,新昌改名为浮梁,为上邑(即五品官衔);县衙内存有一块乾隆33年的“奉旨碑”— “特调浮梁正堂加五级”;明间背檀坊下书有“钦加同知衔,赏戴花翎权知浮梁事张,毛公建” ,钦赐五品,为中国品位最高的县衙.